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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文全律师 段文全律师,专职从事律师工作13年。之前曾在事业单位工作多年,后辞去公职。现为四川发现(眉山)律师事务所主任,带领的律师团队在企业法律顾问、公司法方面钻研颇深,专注于企业合规法律业务,为公司及股东提供卓有成效的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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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同行竞争引起争执 持刀伤人获刑又赔偿

虽说同行是冤家,但竞争也要讲究方式,产生纠纷需冷静解决,动辄拳脚相加,持刀相向,惹出事端,不仅要承受牢狱之苦,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近日,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,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。

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赵某同在安阳市义乌商贸城开有竹制品门市。2013年7月4日9时30分许,二人在门市外因琐事发生争执,后王某恼羞成怒回到自己门市内拿出一把菜刀,将赵某手部、臀部、背部、腿部、胸部等十余处砍伤后离开。经鉴定,赵某损伤构成轻伤。

在法院审理期间,被害人赵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王某一次性赔偿赵某8万元,赵某撤回附带民事诉讼,并对王某予以谅解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:被告人王某在与他人发生纠纷后,持刀将对方砍致轻伤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被告人王某通过赔偿被害人损失,取得了被害人谅解,应予以从轻处罚。综合本案犯罪事实、性质和相关情节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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